光照强度是指单位面积上所接受可见光的能量,简称 照度 [1] ,单位 勒克斯(Lux或lx)。为物理术语,用于指示光照的强弱和物体表面积被照明程度的量。
在 光度学(photometry)中,“ 光度”是发光强度在指定方向上的 密度,但经常会被误解为 照度。 光度的国际单位是每平方米所接受的烛光(中国大陆、港澳称 坎德拉)。
一个被光线照射的表面上的 照度(illumination/illuminance)定义为照射在单位面积上的 光通量。
设面元dS上的光通量为dΦ,则此面元上的照度E为:E=dΦ/dS 。
1 lx=1 lm/㎡。被光均匀照射的物体,在1平方米面积上所得的 光通量是1 流明时,它的照度是1 勒克斯。流明是光通量的单位。
烛光(Candela),音译“ 坎德拉”。烛光的概念最早是英国人发明的,它是发光强度(Luminous intensity)的单位。
当时英国人以一磅的白蜡制造出一尺长的蜡烛所燃放出来的光来定义烛光单位。而如今的定义已有了变化:以一立方厘米的黑色发光体加热,一直到该发光体将熔为液体时,所发出的光量的1/60就是标准 光源,而烛光就是这种标准光源所放射出来的 光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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